2016年的11月22日,对浙江人来说是值得纪念的日子——经省政府批准,从今年起,今后每年的11月22日被确定为“浙江省见义勇为宣传日”。(浙江日报)
浙江作为全国第一个建立省政府慰问见义勇为人员制度的省份,自2000年出台《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以来,再次站在新的高度,为见义勇为的平民英雄们点了一个大大的赞。据浙江省见义勇为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设立“浙江省见义勇为宣传日”,不仅为更好宣传英雄事迹和有关奖励保障政策,更在于鼓励广大群众加入见义勇为行列,传播社会正能量,让见义勇为精神从盆景变成风景,在浙江大地蔚然成风,成为推动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一个没有英雄的民族是可悲的民族,而一个拥有英雄而不知道爱戴他拥护他的民族则更为可悲。”任何民族都需要属于自己的英雄,任何时代都离不开英雄引领下的民族精神。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不是浙江一个省的独创,而应属于全国人民的一种民族自觉、民族自信、民族自强,它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生动写照。那些群众身边涌现出的平民英雄,是大写“德”字的铿锵前行者。
前不久笔者在海宁斜桥黄墩村见到了一个月前从河水中徒手救人负伤的俞纪男老伯。当天,俞老伯只身游水三次反复从不慎落入河里的电瓶四轮车里救了人,事后他才发现连鞋子都没拖,冷得发颤,而自己的手掌在施救中被玻璃割走了一块皮,去医院后整整缝了7针。但当屡次被人问及负伤救人的义举,他却毫不犹豫地说:“这没什么,救人比什么都重要。”如俞纪男一样的平民英雄、身边好人,在日常生活里还有许许多多,无论他们来自哪里,做了怎样一件或大或小却值得每一个人尊敬的善行,他们身上都体现了一样的光辉品德,这就是见义勇为精神。
灾难面前、危急时刻,见义勇为者用平凡得看似平常的行动化身社会正义的使者,举起了中华民族向善向上的星星之火,他们犹如一颗颗璀璨的繁星,齐声唱出了属于一个社会、一段历史的崇高的英雄赞歌。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的大会讲话上习近平总书记说:“长征的胜利,靠的是红军将士压倒一切敌人而不被任何敌人所压倒、征服一切困难而不被任何困难所征服的英雄气概和革命精神。” 压倒一切敌人、征服一切困难,在见义勇为者身上得到了集中鲜明的体现。当然面对复杂的突发情况,今天倡导的见义勇为绝不等于盲目作为,而是要见机智为,一切灾害面前,人的生命始终是最宝贵的。
每一个年代都有自己的英雄,每一次见义勇为总能看到人性的光辉,唤醒人们心中对道德的清醒与坚定。让平民英雄的道德繁星熠熠生辉,成为美丽中国的温暖所在。(孙亦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