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文明委于日前发文,71家市级文明单位(镇、村、社区)因不符合“文明单位”条件被撤销市级文明单位(镇、村、社区)称号,另有26家单位被亮黄牌受到警告处理。(中国文明网)
文明单位(镇、村、社区),也就是文明创建大厦的“细胞”组织,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石。这次绍兴有关方面对“文明细胞”动真格可见一斑。一方面对不合格的单位“亮剑”,另一方面,绍兴市又对177家合格“文明细胞”进行了公示。这充分表明该市在文明单位创建上的严肃与认真,这不仅对创建单位负责,也是对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社会和时代负责。笔者认为,绍兴这一做法值得点赞。
今年12月上旬,海宁市开展2015-2016年度海宁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考核测评。笔者有幸参与了部分单位、村的检查工作。在对他们进行台账及实地的检查中,既看到了一些优秀的做法和典型,也发现了一些共性问题。大部分单位、村都在环境、氛围上下了许多功夫,也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至于日常工作开展如何,文明创建有无深入人心等等这些“里子”活,在总结汇报中却难以真正反映,但从台账上却能略见端倪。诸如台账内容有无准确对标、创建重点是否突出、活动开展是否丰富、群众参与情况等细节,包括对评创单位人员即兴提问的回答中,都反映出该单位在文明创建推进中有无把功夫下到实处。同时,我们也发现由于人员更替等原因,也造成了个别单位的创建断档问题,如何形成长效创建机制,既是创建方的命题,也对当前“文明细胞”的评创机制带来新的挑战。
众所周知,今年是换届之年,一批批领导干部走马履新,背后自然有更大一批干部要面临“进退留转”的正确调适。对干部的选任,浙江省一向提倡要大力培育“狮子型”干部。同样道理,在推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中,也需要高标准、严要求,把“狮子型”的“文明细胞”推举出来,让“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切勿让“落后分子”影响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作风。尤其是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比一块牌子、一时面子更值得关注的恐怕是这项工作有无实效、能否长效了。记得浙江省委宣传部长葛慧君同志曾在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推进会上表示:“精神文明建设贵在‘常’‘长’两字。”即使一时没拿到牌子,只要真正推动了,就是一件对老百姓有利的大好事。
文明单位(村、镇、社区)评创,关系到单位自身“面子”,更关系到文明创建全局能否长效保持的基础一步。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作为文明创建工作服务者与指导者,我想说务必把好手中的“指挥棒”,该批评的要批评整改,可不能一味做“老好人”而置“常”“长”的社会效益于不顾。“文明细胞”评创实行动态管理,有利于形成狮子型的文明创建队伍,让精神文明撬动老百姓生活的幸福支点,不失为一项有益的创新之举。(木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