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明永说:“生活垃圾怎么来分类,首先你要让老百姓便利,你让老百姓分类以后很不便利,那不行;第二个就是没有分类好,首先板子应该先打到行政机关。”只有政府为分好类的废弃物找到合理渠道和流向,居民源头上的分类才有价值。(新华网)
十九大报告指出“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虽然是关系千家万户的小事,但却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关系环境改善、生态文明的大事。当前,尽管试点小区分类工作的推进力度很大,成效也是可喜的,但垃圾分类工作总体上依然令有关部门头痛不已,且不说分类准确率有无达标,居民的参与率仍然不容乐观,如何把这件小事真正变成惠民利民又便民的好事,让老百姓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分类参与率及准确率等系列源头问题。
曾经有群众反映,政策制定最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对于垃圾分类而言同样如此。垃圾分类能否真正落地关键要问老百姓满意不满意,当群众的叫好声高于宣传的口号声,那么这项政策就能水到渠成,否则,只看过程不问结果,依然避免不了“假努力”的形式主义。困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怕事情”的享乐心态,国家花了大力气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绝不能为此半途而废。笔者认为,垃圾分类关键要把“着力点”找准了,想明白了再干,一干到底。
就在于能否有效地提高群众的参与率。从试点区域看,垃圾分类的宣传没有不紧锣密鼓的,实践指导也莫不是细之又细,但群众还是觉得“麻烦”,集体叫屈的背后莫不是为政策的执行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让群众易学更要愿学,所谓的惠民不是王婆卖瓜卖出来的。实际工作中,我们听得比较多的有两类问题,“我家分类了,其他人家没有分类,这样能解决大问题吗”“我分的好好的,后面一股脑儿又并拢在一起,不是白做了?”群众的担心就是解决问题的重心。
首先要找准垃圾分类的广度。标准要统一,起步要全面。垃圾分类不同禁止烟花燃放,对民生问题采取立法途径对大多数地方来说还是有一段路要走的,不能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卸到“法治”身上,人治、德治和共治等都在其他领域有过成功的实践案例。“不患寡而患不均”,垃圾分类也要家家户户一起来,一户都不能少。其次要找准垃圾分类的深度。相当一部分家庭不是不配合不支持,而是有顾虑。原因在于垃圾分类处置的相关信息数据未得到及时的公布,群众有参与权而没有知情权,更不用提监督权、建议权等等,权利不对等、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下,源头的动力又如何充分激发出来。因此,促进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不但不误分类功,反而有利于推动分类习惯的养成,健全长效机制。(木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