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0日起,瑞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力三轮车、正三轮摩托车、电动车、残疾车等“四小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改善道路交通秩序,优化交通结构,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形象, 市民无不拍手称快。
人力三轮车、正三轮摩托车、电动车、残疾人代步车等车辆,没有牌照,违反交通法规上路行驶,闯红灯、乱掉头、乱停车、随意变道、逆道行驶屡见不鲜,“四小车”不仅经常发生交通事故,而且给其他车辆、行人造成极大危险;残疾车本意是给残疾人代步用的,现在却堂而皇之来营运了,有的即使不是拉客,也是接送学生上放学,严重缺乏安全保障;这些“四小车”很多都是非法改装,安装动力,不仅噪音大,而且冒出的烟雾污染了环境;“四小车”往往都是交通管理的死角,再加上出于对车主人身安全的考虑,交警往往不会飙车追逐,车主更加肆无忌惮,这同全国文明城市格格不入,同群众的愿望相差甚远。
为了全面整治“四小车”,笔者认为从四方面入手,不仅有效遏制“四小车”死灰复燃,而且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第一,整治四小车要标本兼治,重拳出击。公安、工商、安检等部门对交警查扣而非法改装的车辆予以切割销毁。同时要顺藤摸瓜,对生产、改装的修理厂或厂家严厉打击,如果有营业执照的予以吊销与重罚,责任人依法处理。让这些人认识到,只要生产或改装“四小车”,就要付出沉痛的代价。
第二,整治期间,辖区交警中队将联合当地派出所,开展高强度、高密度地集中整治;保证每天至少路面巡逻一次,每周至少安排二次集中统一行动;对违法车辆将依法予以查扣,对违法驾乘人员将依法从严处罚,符合拘留条件的将予以拘留;对暴力抗法的当事人将严肃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坚决打击,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整治范围要广,打击要很。不能局限于市区,要扩大到每个乡镇、街道主要道路。发现一辆、查处一辆、打击一辆,决不让“四小车”有一点喘息的空间。通过专项整治,彻底控制“四小车”违法上路,彻底遏制交通事故发生,只要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道路就畅通无阻。
第四,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引导,提高市民素质。除了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微博、社交网站宣传外,乡镇街道发动驻村干部、交通志愿引导员进村入企入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引导村民、员工、学生杜绝乘坐“四小车”;同时交警在打击整治过程中以现场管理劝道和巡逻执勤、纠违相结合,对当事人与乘客现场说法与劝导,提高群众安全意识。(陈桂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