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巴黎圣母院大火引发了各界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的关注。4月16日,国家文物局发出通知,要求全国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我省各地消防部门和文物保护部门立即行动,认真检查各个文物保护单位,排除消防隐患。
文物承载着一座城市的历史和文化,凸显着一座城市的气质,张扬着一座城市的精神,是一座城市的文化灵魂。文物安全是文物工作的底线、红线和生命线。
近年来,国家文物局高度重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务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在建章立制方面,2017年2月,国家文物局联合公安部消防局出台《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2017年3月21日,国家文物局、公安部消防局首次联合召开全国文物消防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对全国文物消防安全工作作出重要部署。 2017年7月,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和公安部联合召开全国文物安全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动员部署全面加强文物安全工作。同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新时期文物安全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与此同时,国家文物局开展了为期半年的全国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参加了国务院消防考核,进一步修订了国务院消防考核中文物消防的指标内容和权重。在推进文物平安工程方面,2017年中央财政投入近20亿元资金,共支持922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设完善了安防消防设施,相比上年增加200%。2018年,国家文物局安排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659项,中央财政投入专项经费约13亿元,不断完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国家文物局还定期不定期地实行明察暗访,通过持续不断的抽查检查、督察和制度建设,推动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基础不断夯实。
从明查暗访的情况来看,当前我国文物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据了解,2017年全国发生文物火灾事故共17起,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事故6起,电气引起的火灾事故3起,用火管理不善引起的1起。2018年,国家文物局共接报文物建筑单位火灾事故12起,其中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起,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起,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起,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建筑5起。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一些文物单位疏于管理,文物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电气火灾隐患十分突出,整改工作不到位、不彻底。三是一些地方消防设备设施配置不规范,日常巡查演练不到位等。
文物古建筑是重要的文化遗产,见证着历史,承载着文明。想要守护住历史文脉,让更多的文物古建筑得以保存与传承,除了安全管理基础要再扎实、消防应急预案针对性要再加强、防范与宣传举措要再强化之外,各地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值得借鉴。比如全国文保单位、浙江嵊州千年古镇崇仁投资3900万元为古镇核心区配置智慧消防物联网系统,通过接入数据专线与火灾报警系统联网,实现对重点文物安置区火灾情况的实时监测,加强对文物的保护。这是全省文保单位中最大的智慧消防物联网项目。景宁县省级文保单位孔庙和全国重点文保单位护关桥完成了“智慧消防”系统安装。该系统采用智能化火灾隐患排查手段,有效降低电气火灾的发生概率。丽水市文保所针对市本级古民居点多面广、动态消防隐患多的特点,运用科技等手段,致力施行古建筑“智慧防火”工作。通过智慧消防物联网系统的全面应用,在丽水市本级传统木构类文保单位中使用先进的物联网感烟火灾探测器,并与睿安智能科技的火灾预警管理平台和安邦护卫监控指挥中心实现远程监控联网,发生火灾警情第一时间通知到住户、业主和文物安全管理人员,实行远程消防安全的监控。太原市杏花岭区针对国保、省保、市保文物单位多、大部分古建筑为木质结构或砖木混合结构,火险等级高,火灾风险大的情况,投资57万元,集中采购了各类消防器材1000多件,为29个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建立了微型消防站,确保能快速处置火灾等各种突发事件。
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始终是文物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传承历史文脉,守护城市灵魂,不仅需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投入,更需要广大群众的人人参与、人人守护。尤其是要突出重点,加强对文保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员培训,确保做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即知道消防设施和器材位置、知道疏散通道和出口、知道建筑布局和功能;会组织疏散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穿戴防护装备、会操作消防器材;公安消防队与微型消防站、消防控制室与微型消防站队员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法国巴黎圣母院发生的火灾,为全球文物安全敲响了警钟。对于坐拥五千年文明,有着大量古建筑和文物的中国,防火问题尤其值得警惕。“海恩法则”指出,每一个严重事故背后必有29个轻微事故、300个潜在隐患。文物保护重在消防,关键是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做到警钟长鸣,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应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