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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文件公告
关于开展“做一个文明有礼的浙江人”全省墙景绘画大赛活动的通知
浙江文明网     2016-08-26 08:10:53
 稿源:
 编辑: 吕若禾

各市文明办:

  根据《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墙景绘画活动的通知》(浙文明办〔2012〕4号)的工作安排,今年8月中旬,省文明办将开展“做一个文明有礼的浙江人”全省墙景绘画大赛活动,届时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县(市、区)墙景绘画活动开展情况及作品进行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做一个文明有礼的浙江人”为主题,以道德规范、文明礼仪、传统文化、民俗风情、家乡新貌等为主要内容,墙体绘画力求形式新颖、图案精致、参与面广、覆盖面大。

  二、奖项设置

  活动由主办单位成立组委会,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委会对参赛作品和参赛县(市、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比。本次全省墙景绘画活动设优秀县(市、区)奖8名,最佳作品奖20名、入围作品奖30名,优秀组织奖(市级层面)2名。其中评委会根据评委投票多少产生最佳作品奖和入围作品奖,根据县(市、区)获得的最佳作品奖、入围作品奖和申报参赛作品数量综合计算后产生优秀县(市、区)奖,根据各市所辖县(市、区)参加大赛的比例和获奖作品数量综合计算后产生优秀组织奖。

  三、参赛对象及要求

  本次活动以县(市、区)文明办为单位报名参赛,报名参赛的县(市、区)作品总数应不少于15幅,每幅作品的长度原则上要在100米以上(独立墙体高度在6米以上且面积在40平米以上也视为符合要求),恕不接受作品总数少于15幅作品的县(市、区)参赛。

  四、报送要求

  1.参赛县(市、区)需提供不少于15幅的符合要求作品的相关资料。

  2.每幅作品需用A3铜板175克纸张彩色打印,分三方面内容:墙景绘画作品现场整体照片、局部放大照片、全景设计图。A3纸张背面附上报送单位、报送编号(A01\A02\A03……)、作品名称和200字以内创作文字说明(表格自行制作)。报送时,附现场照片JPG格式文件、设计图JPG格式文件和PSD分层格式文件刻录光盘(将所有申报参赛作品刻录在同一光盘内)。参赛县(市、区)须填写详尽的《参赛登记表》(见“附件”,可在浙江文明网下载)。

  3.参赛县(市、区)资料(《参赛登记表》、彩色打印作品和刻录光盘)由各市汇总后上报至省文明办,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省府路8号浙江省文明办城市处,邮编310025,联系人王小青,联系电话0571-87052395,截止日期2012年7月23日(请在信封上注明“墙景绘画大赛”)。

  4.未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作无效投稿。

  五、有关要求

  各市要立足本地实际,进一步加强对所辖县(市、区)墙景绘画活动的指导和检查;各县(市、区)要将墙景绘画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在社会参与度和工作机制上寻求新的突破;各参赛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完成作品报送工作,力求将最能体现时代性、反映文化性、富有创造性、突出参与性的作品选拔出来,参加本次活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活动为纯公益,不收取任何费用。

  2.提交作品的单位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如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等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后果,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3.作品一经入围,主办单位将有权对获奖作品无偿拥有展览、发布、编辑修改、用于广告宣传及被复制或出版发行等纯公益性用途的权利。

  4.凡来稿单位,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活动的各项规定。所有的参赛作品和相关资料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附件:浙江省墙景绘画大赛活动县(市、区)参赛登记表(点击下载)

浙江省文明办
201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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