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记者从浙江省文明办获悉,浙江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结果于日前揭晓,全国文明城市嘉兴市连续两年荣膺全省第一。
据了解,为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发展,浙江省文明办委托浙江省地方统计调查局,于8月25日至9月5日,依据《浙江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2014年版),采取实地与问卷相结合的方式,独立组织实施了对全省11个设区市的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
该测评体系共分为公益宣传、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关系、市民评价五大类别,18个测评项目,73项测评内容,基本涵盖了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且所有测评均为随机抽查。
公益宣传的测评侧重于检查媒体、户外广告对公益广告的刊播情况,以及饭店、餐馆参与文明餐桌活动的情况;公共环境则对公共场所、街巷、市场、小区、餐饮店、河道、网吧、建筑工地等主要城市环境进行测评,公共设施是否完好,小区内有无饲养家禽,工地是否扰民等都是检查内容;交通秩序、车站码头、学校周边则是公共秩序的主要关注对象,行人过马路有无闯红灯,机动车过斑马线是否礼让等测评内容反映了城市秩序的文明程度;在公共关系方面,测评体系则要了解窗口行业服务水平和居民排队等候情况等;对市民的评价调查中,还包括了居民对志愿服务的满意度调查。
在测评结果的通报中,嘉兴市在公共环境和公共关系两大类别的得分上高居全省第一,杭州市则因为公交车、出租车礼让斑马线等措施的实施,而在公共秩序方面得分较高。值得一提的是,台州市、舟山市在此次的测评中表现良好,在针对市民评价的满意度调查中,获得了较高的分数,赢得了广大市民的支持,为今后参评全国文明城市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省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从测评结果来看,全省11个设区市整体文明程度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以“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宣传在报纸、电视、网络和街头随处可见,反映居民生活质量的公共环境有较大的改善,体现公众文明程度的公共秩序得到一定程度的优化,展示社会和谐水平的公共关系进一步融洽,体现服务水准的窗口单位的服务质量有较大好转,反映群众满意程度的市民评价有较大提高。
但文明创建工作在整体推进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城市出行难、停车难和食品卫生安全等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城市对群众普遍反映的乱停车、乱设摊、乱堆放、乱涂写等问题缺少有效解决的办法,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临时突击迎检的现象,不少群众对形成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的热切要求和期待,与自身文明素质形成鲜明的反差。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进一步加大文明创建的力度,进一步完善文明创建的常态机制,采取有力举措提高文明城市创建水平。
根据浙江省地方统计调查局测评结果,城市文明程度指数得分次序为:
A类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或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嘉兴市、宁波市、杭州市、绍兴市、温州市、湖州市。
B类城市(其他城市):台州市、舟山市、丽水市、金华市、衢州市。(龚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