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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垃圾围城”追责多名干部案例剖析
浙江文明网     2018-07-09 10:43:26
 稿源: 浙江文明网
 编辑: 吕若禾

  “真没想到,一堆垃圾没有及时处理也要被问责,教训深刻,触动很大。”6月28日晚6时许,宁波市江北区洪塘街道四楼会议室里,一场警示教育活动正在进行。

  这次警示教育活动源于一周前的一次严肃问责。6月22日,针对媒体曝光的“垃圾围城”等问题,宁波市纪委市监委对29名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其中党内严重警告3人、政务记过8人、政务警告8人、诫勉10人。这其中,就包括涉及江北区洪塘街道奥林80小区建筑垃圾问题的多名领导干部。

  经江北区纪委区监委调查核实,奥林80小区建筑垃圾堆放问题投诉由来已久。最初是小区物业为缓解建筑垃圾堆积问题,在小区西北面围墙外平整了一块土地,用于临时堆放建筑垃圾。2016年以来,由于陆续接到群众投诉反映,洪塘街道责令物业取消该处堆放点。但因封闭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私自倾倒建筑垃圾现象仍然时有发生。今年6月中旬,因小区西门改造,短期内较多垃圾被倾倒在此,影响群众日常生活,引发更多抱怨。

  江北区纪委区监委进一步调查发现,情况背后一些干部的工作作风确实存在问题。负责该区块的网格片长虽然巡查发现了问题,但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未上报到网格管理系统和街道,导致督促整改落实不到位;街道城建办虽然曾提出取缔垃圾堆放点,但对取缔不到位的情况并未有效跟踪、督促和检查;行政执法洪塘中队虽然在收到群众反映后到现场勘查,并交由物业安排处置,但后续跟踪不到位,日常巡查也缺失,使得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针对这一系列问题,江北区纪委区监委决定,对当时的网格片长吕琴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街道城建办主任赵海阔、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洪塘中队中队长吴翀予以政务记过处分。

  相关领导也难辞其咎。陈明明作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兼),对分管科室履职监督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够,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胡剑宇作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对基层执法部门履职监督不到位,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龙刚作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在履职过程中对工作部署落实不到位,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负有领导责任的区政府分管领导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局)、洪塘街道负责人等3人也受到了诫勉处理。

  【执纪者说】宁波市江北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竺闰云:本案中因部分党员干部履职不到位,导致一堆垃圾成为顽疾,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暴露出一些党员干部在回应群众关切问题上责任心不强,工作不扎实,作风不严不实。

  但追责不是目的,不是搞“事后算账”,而是要通过这强有力的问责,让大多数党员干部受到警示和触动,“倒逼”干部切实增强担当精神,有所为且“干得好”,营造出“竞相作为、主动作为”的势头和氛围。

  【党员干部说】宁波市江北区中马街道社会事务管理科科长陈烨:这起问责案例对我们警醒很深刻,作为一名街道工作人员,工作中要引以为鉴,深入反思,从思想上解决争、抢意识不强及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强化责任意识,行动上要“用力”,更要“用心”去回应好群众期待的关切。(浙江在线记者 吕玥 通讯员 颜新文 吴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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